序号 | 标准名称 | 内容 | 用途 | 状态 |
1 |
信息技术服务 智能服务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本标准规定智能服务的总则和框架,明确了智能服务的边界与内涵,规定了开展智能服务的管理活动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智能化手段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以支持业务的组织,供方可以此作为实现智能服务的一个重要索引,需方可以本标准作为衡量所获取服务智能化能力的参考 | 计划 制定 |
2 |
信息技术服务 智能服务 第2部分:知识图谱服务要求 |
本标准提出了知识图谱服务管理规范的总则,定义的知识图谱架构与方法,对知识图谱应用相关方向提出要求 | 本标准的使用者包括需要建立所属领域知识体系架构的组织,实施智能识别与控制,其相关知识图谱内容越多、越细,则智能识别与控制的能力就越强且精准 | 计划 制定 |
3 |
信息技术服务 智能服务 第3部分:知识服务要求 |
本标准提出智能识别服务管理规范的总则,定义了智能识别架构与方法,对智能识别应用相关方向提出要求 | 本标准的使用者包括需要利用智能识别服务获得业务价值的组织,以及利用智能识别服务帮助客户获得业务价值的组织 | 计划 制定 |
4 |
信息技术服务 智能服务 第4部分:控制服务要求 |
本标准提出智能控制服务管理规范的总则,定义了智能控制架构与方法,对智能控制应用相关方向提出要求 | 本标准的使用者包括需要通过智能控制提升业务自动化的组织;通过运营实现客户业务自动化的组织 | 计划 制定 |
5 |
信息技术服务 智能服务 第5部分:客户服务要求 |
本标准提出了利用智能手段建立客户服务管理规范的总则,定义智能客户服务的相关规范与方法,对智能客户服务应用相关方向提出要求 | 本标准的使用者包括需要通过智能控制提升业务自动化的组织;通过运营实现客户业务自动化的 | 计划 制定 |
6 |
信息技术服务 集成实施 应用集成 |
本标准规定信息技术应用集成的实施规范,用于管理应用程序的设计开发和应用集成的实施活动,应用集成包括定义应用集成中应使用的主流技术,定义如何在实际中使用以及不同集成技术间的互操作方法等,以及基于中间件的集成管理方法等。应用集成的实施包含信息技术的所有应用的开发设计以及应用集成实施,包括各类云平台的应用,大数据应用,AI应用,物联网应用的集成 | 本标准适用于系统集成方对应用集成活动进行管理。适用于客户方或第三方用于评定供方应用开发设计和集成方面的管控能力,以及安全可控应用的设计开发和集成的能力 | 计划 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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